2017年9月5日,徐权峰律师接受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亲属的委托,为王某某涉嫌盗窃案件的辩护人。接受委托后,徐权峰律师多次会见犯罪嫌疑人王某某,积极与办案机关沟通了解案件情况。在充分了解案件情况以后,徐权峰律师根据事实和法律向F县公安局和F县人民检察院,提交了关于王某某的变更强制措施申请和不予批捕的意见。最终,检察院同意徐权峰律师的意见,对王某某不予批捕并予以取保候审。